本溪市
政策政策解读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0/10 1.1w 阅读 233 点赞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全面落实,经研究决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将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发文依据

1、《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

2、《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本政发〔2015〕22号)

二、主要内容

1.文件结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理程序,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比例。

     2.内容概要:截止2016年12月31日就业困难人员本人申报已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补贴比例:按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

三、预期目的

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