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第三十五中学2026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本溪市第三十五中学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本溪市第三十五中学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26年本溪市第三十五中学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本溪市教育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教通字〔2020〕17号)
本溪市教育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溪市教育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池永越负责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部门预决算信息在我局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经市教育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本溪市第三十五中学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在政府和市教育局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三)本溪市第三十五中学(专门学校)聚焦有严重不良行为、轻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切实履行教育挽救核心职责,在保障其依法完成义务教育、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夯实成长基础的同时,精准实施个性化行为矫治与常态化心理疏导,纠正行为偏差、重塑健康人格,联动公安、司法、社区及家庭构建全链条帮教衔接机制,全程跟踪帮扶,助力学生顺利回归社会、融入正常生活,切实筑牢本溪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关键防线。
(四)根据上级要求,在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教育、法治教育、心理教育、生命安全教育、美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国防教育工作。
(五)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本校的财务进行管理,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六)严格执行人事部门的干部和教职工编制、职数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校的干部和教职工进行管理。
(七)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教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本溪市第三十五中学目前内设八个部门: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党务办公室、安全办、工会、人事、财务。
第三部分本溪市第三十五中学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484.1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4.1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484.1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84.14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026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16.3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纳保险与公积金基数上调。职工保险、公积金缴费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6年本溪市第三十五中学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溪市工读学校运行经费预算为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溪市第三十五中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本溪市三十五中学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00万元,与上年比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0万元,),与上年比持平。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2025年 | 2026年 | |
合计 | 2.0 | 2.0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0 |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0 | 2.0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2.0 | 2.0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溪市第三十五中学2026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市第三十五中学2026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6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3.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类项目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和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8.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专门学校教育(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专门学校教育(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专门学校教育(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7.政府购买服务: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18.绩效目标:指财政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计划实现的产出目标和效果。按照预算形式划分,绩效目标分为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是指市直部门(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实现的产出和效果;项目绩效目标是指项目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19.绩效目标管理:指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和应用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
第五部分2026年本溪市第三十五中学部门预算批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