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继续组织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4〕108号)、《关于组织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的通知》(本人社〔2015〕89号)、《关于印发<2022年本溪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和<2022年本溪市第一批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的通知》(本人社〔2022〕43号)、《关于下达2024年劳动预备制培训计划的通知》(本人社〔2024〕25号)等文件精神,对我市符合劳动预备制条件的机构予以培训补贴,现对享受补贴的机构培训学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47133195
附件:1.2024级劳动预备制学员培训(80%拨款)名单公示
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