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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教师交流轮岗 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

2017/09/19 1.3w 阅读 175 点赞
实行教师交流轮岗 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就《本溪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7年8月14日      来源:本溪日报      点击:2914

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的范围、比例是怎样的?

答:教师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9年及以上的教师,男1967年7月1日后出生、女1972年7月1日后出生均应交流轮岗。另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在我市城镇学校就业的国家免费师范生,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其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交流轮岗二年。

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的形式是怎样的?

答:《本溪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定,交流轮岗期限为1年,原则上以教育联盟为基本单位,根据各校区办学规模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校际间合理配置、科学调度各学科教师,努力实现校际间教学、科研、管理、培训的深度交流,激发教师队伍的内在活力,使联盟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县区可参照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手拉手”结对帮扶、乡镇中心校教师走教、对口支援等途径和方式进行,提倡不断创新交流轮岗的方式方法,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教师参与3年以上期限的交流轮岗。

问:教师交流轮岗对提升我市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有何作用?

答: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市将建立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教师交流轮岗政策信息公开制度,将交流轮岗工作与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等举措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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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