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京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石桥子老旧小区改造后续维护难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高新区于2019年开始对2000年6月底前建成,房屋住用功能较差、园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环境破损严重、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经调查,您反映的开发区商住楼为高新区2019年城区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工程,该项目资金与验收实施由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管理。高新区将积极协调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尽快组织验收及后续相关工作。同时,建议在旧住宅区综合改造后推行专业化物业服务,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的需求和支付能力,提供环境卫生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和房屋小修养护等基本的物业服务,合理收取物业服务费。旧住宅区综合改造后,业主大会可以自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将本住宅区纳入临近物业管理小区统一管理。对尚不具备引入专业物业服务条件的,业主应当在社区的指导下,根据管理服务质量和费用,自愿选择服务模式,并承担相应管理费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本溪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