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内容
|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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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标题 | 档案出生时间有出入,需要解答 | ||
| 来信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25-12-04 |
| 信件索引号 | 202501183 | ||
| 信件内容 |
退休时身份证出生时间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到底以哪个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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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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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日期 | 2025-12-05 |
| 办理结果 |
网友您好: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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