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内容
|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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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标题 | 家属即将退休,缺少调转手续 | ||
| 来信人 | 李** | 来信日期 | 2025-12-03 |
| 信件索引号 | 202501177 | ||
| 信件内容 |
家属办理退休,单位通知个人档案里缺少调转手续,请问是否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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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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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日期 | 2025-12-05 |
| 办理结果 |
调转手续为档案中重要的史实材料,由单位将其放入档案中保存。根据《关于工龄计算问题的补充规定》辽劳险字(1979)6号文件规定:“全民所有制和县、区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由组织上调动工作,由调出、调入单位和所在地区劳动部门批准的正式调转手续的,其调转前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因此,调转手续非常重要,是确定职工连续工龄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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