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口老龄化概况
截至2024年末,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48.9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5.83%。
二、我市老龄事业发展顶层设计
2024年1月,省委、省政府制定机构改革方案,对老龄工作体制调整作出部署,明确将省、市、县级民政部门划入到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老龄工作职责,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民政部门。11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设立本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确定31个成员单位,完善组织架构。12月,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文件精神,审议通过《本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本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并就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持体系、推动银发经济发展、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等重点任务作出全面部署。
三、老年社会保障
(一)养老保险。全市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截至2024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2.8万人。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3.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4.4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39.2万人。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0.5万人。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9.2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3.5万人。作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组成,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截至2024年末,全市共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13万个,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完善。
( 二)医疗保险。医保制度运行平稳有序。截至2024年末,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4.44万人。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数62.90万人,同比减少0.48%。其中,在职职工26.21万人,同比减少3.86%;退休职工36.69万人,同比增长 2.08%。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人员54.41万人,比上年增长0.18%。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数51.54万人。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人员30.03万人,比上年增长7.63%,医疗保障效能持续释放。
(三)基本生活救助。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4年末,全市城市低保对象11124人,其中老年人3124人,城市低保平均标准746元/人/月,比上年增长2.05%;全市农村低保对象17511人,其中老年人10313人,农村低保平均标准592元/人/月,比上年增长7.05%。全市城市特困人员1309人,其中老年人672人;全市农村特困人员4095人,其中老年人3334人,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四、养老服务体系
(一)养老服务供给。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增强。运营补贴、综合责任保险补贴、水电热气等扶持养老机构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得到落实。截至2024年末,全市养老机构147家,床位10419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57.85%, 养老机构从业人数1354人。市委组织部指导各地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市委社会工作部指导以便民服务站点等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各级民政、财政部门通过盘活利用国有闲置资产或依托现有养老机构赋能等方式,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截至2024年末,城市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20家,覆盖率达到76.92%;乡镇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9家,覆盖率达到39.13%。
(二)养老服务兜底保障。2024年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072万元,支持革命老区对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着力解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养老难题;争取省级彩票公益金153.6万元,用于平山区敬老院维修改造,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特困供养机构集中供养条件。全面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聚焦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最为迫切的居家养老难题,大力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以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坚持个性化定制原则,做到一户一案,2024年顺利完成家庭床位建设1375张,为2418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超过7.4万次。市民政局等15部门联合印发《本溪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各县区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全市老年助餐点发展到20个。截至2024年末,全市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6870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993人,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2130人,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
(三)养老服务安全和质量。多部门联动强化养老服务安全监管,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问题治理等活动。市民政局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开展养老领域安全生产政策宣贯活动;开展2024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17家机构通过评定,全市评定五级养老机构1家。市市场监管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实施《养老机构老年人吞咽风险防控规范》 (DB21/T4049—2024)《老年人陪同就医服务规范》(DB21/T 4048—2024)2项地方标准,立项《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置规范》《养老机构特殊膳食服务规范》《养老机构预防自伤、他伤规范》3项地方标准,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截至2024年末,全市养老机构工作人员1383人。市民政局与辽宁冶金技师学院合作,深化校企携手联动,为全市养老机构在岗护理人员开展养老护理员专业技能培训,2024年全市培训养老护理员863人。2024年在本溪市辽宁冶金技师学院举办养老护理员岗位推介会,全市各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的代表以及众多有意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求职者参加,本溪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本溪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本溪市第五社会福利院、明山区养老服务中心等近20家养老机构发布了岗位的招聘信息,并详细介绍了岗位要求、薪资待遇及福利待遇,吸引了众多求职者的关注。2024年召开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授予本溪市技术能手称号,市总工会给予奖励激励。落实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我市符合奖励条件1人,拟申请省级奖励资金3万元。
五、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一)老年健康政策进一步健全。市卫生健康委印发《本溪市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具备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提出申请的65周岁及以上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转诊转介等服务。
(二)老年健康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提升。市卫生健康委全面推进老年医院、老年医学科、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加快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截至2024年末,全市71%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建成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63家。市卫生健康委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审批互联网医院2家,在线开展呼吸、心血管、内分泌、营养、心理等多病种诊疗服务。市残联持续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2024年共有336名残疾老年人得到康复服务。
(三)医养结合工作稳步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医养结合新模式,不断深化医养签约合作,2024年底,市民政局与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的通知》(本卫发〔2024〕15号),组织全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更新深化医养结合签约内容,拓展了医养结合服务范围。全市医养结合机构9家,医养结合机构覆盖两县四区,2024年我市新增1所公办医养结合机构。
(四)老年健康服务人才培养持续强化。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参加省老年医学人才培训、安宁疗护能力提升培训、医养结合培训等项目,共培训老年健康服务专业人员146人次。
(五)老年人主动健康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县区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等宣教活动,举办科普讲座、健康义诊等14场次,服务老年人95642人次。在全市6个社区启动老年认知障碍防治促进行动。对6400名老年人开展科普宣传和心理健康评估。持续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听力健康和老年肠道健康等专项行动。
六、银发经济
(一)老年用品产品和服务。积极推进老年用品和服务发展。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老年人用品质量监管,抽查老视成镜等产品7批次,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
(二)旅游养老。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落实《省文旅〈关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推动打造文明优美的游览环境,结合银发群体新需求,研发推广旅游产品新谱系。
(三)养老金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本溪监管分局贯彻落实《关于2024年银行业保险业做好“五篇大文章”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指导意见》,围绕健全三支柱养老体系、创新养老产品与服务、开展适老服务升级改造等方面进行重点工作。
七、老年友好型社会
(一)老年宜居环境。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提质增效。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持续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0个,惠及居民11891户。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并落实《2024年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扩面提质增效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全市新增或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97辆,打造敬老爱老公交线路6条,加快推进95128平台的建设与推广工作,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出行服务。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残联印发《本溪市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以“户”为单位,按照“先特困后低保、先重度失能后轻度失能”等原则,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2024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644户。市残联指导各县区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907户,其中老年人311户;为930名残疾老年人开展了辅具适配服务。
(二)老年人社会参与。老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度,我市深耕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成功评选出32名“能者为师——共创美好新生活,寻找社区好老师”优秀代表;同步推进社区学习阵地建设,分四批遴选推荐31个“新时代数字化学习社区”,并为其精准配送涵盖家庭教育、辽宁非遗、智慧助老等8个专题的线上学习资源包,内含4000个短视频课程、总时长840小时,切实以优质资源赋能老年群体学习需求,助力老年教育事业提质增效。
老年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多彩。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举办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新年登高活动、春季登山踏青活动、社区(村屯)运动会乒乓球比赛、庆“七·一”本溪市太极拳展演暨老年人健身气功交流展示活动、全民健身日广场舞展演等;组织开展“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工作,已将“重温经典”频道接入56家养老机构。
志愿服务持续深入开展。积极发挥退役军人作用,全市先后两批选聘22名优秀退役军人代表成为“编外指导员”,充分发挥专长优势,协助化解“骨头案”9件,独立化解“骨头案”4件。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举办了2024年辽宁省全民健身“银龄行动”主题活动启动仪式暨2024年辽宁省健身气功骨干培训班等。市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大辽姐姐帮帮团”志愿服务作用,依托全国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站开展关爱“一老一小”群体巾帼志愿阳光行动,为老年群体提供生活照料、亲情陪护、健康保健、 应急救助等志愿服务。
(三)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指导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和A级旅游景区,为需提前预约的旅游景区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专线,为老年人保留一定数量的线下免预约或购票名额;利用图书馆网站、多媒体阅览设备、公共电子阅览室无障碍浏览、有声读物等,帮助老年人提高阅读和信息搜索能力,为老年人跨越数字障碍提供便利;深入落实省广电局开展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工作,指导中国广电本溪分公司、本溪县、桓仁县、平山区、溪湖区各级广播电视部门和中国移动、联通、电信等IPTV运营商进行整改,完成电视开机复杂治理工作,实现电视开机进直播,让老年人看电视更便捷。同时,宣传推广电视遥控器和机顶盒遥控器“二合一”,降低遥控器数量,让老年人更加便捷的使用遥控器。
(四)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良好社会氛围,市老龄委、市民政局坚持“民政牵头,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于2024年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浓情敬老 情暖夕阳”敬老院系列活动,围绕“服务敬老”、“健康敬老”、“文化敬老”等十项主题,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敬老助老活动,扎实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市委宣传部组织市融媒体中心办好相关节目栏目,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老龄工作相关新闻报道。市卫生健康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尊老敬老系列活动,开展老年人义诊、健康讲座等服务慰问活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养老服务政策,丰富军队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军队离退休干部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
(五)老年人权益保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针对老年人特殊群体,加强对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引导老年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公安部门组织社区(驻村)民辅警深入辖区超市、广场及社区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民警们通过入户走访发放资料等方式,向老年人群体讲解常见的“养老服务”、“投资养老”等诈骗手段。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场次,发放《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便民联系卡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严厉打击养老领域犯罪行为。严惩“投资养老”“注册免费旅游”等涉老诈骗犯罪行为。相关部门充分运用实地宣传与网络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等渠道,加大防诈反诈宣传力度,通过以案释法等方法及时揭露养老诈骗行径,号召全社会形成抵制养老诈骗,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舆论氛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涉民生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教育培训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加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导游乱象和旅游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行社经营活动,加强旅游团队管理,提升旅游服务品质,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优化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落实《法律援助法》的相关规定,对老年人请求给付赡养费的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推行即时申请、即时受理。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设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坚持就近就便原则,采取电话受理申请、上门受理服务等方式,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办理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
加强老年人用品质量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印发《2024年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本溪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以老视镜、老年人服装鞋帽和护理用品等为重点,将老年人用品列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内容。
注释:
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此件公开发布)